甘农大资字〔 2014 〕13号
关于印发《金沙官方登录入口教学研究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和《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所)、各位老师:
《金沙官方登录入口教学研究人员业绩考核办法》、《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已经2014年8月2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金沙官方登录入口教学研究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2、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
金沙官方登录入口
2014年9月22日
金沙官方登录入口金沙官方登录入口 2014年9月22日印发
金沙官方登录入口教学研究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一、业绩指标
学院教学研究人员业绩分刚性指标和柔性指标两类:凡列入《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工作量计算办法》(甘农发[2013]95号)和《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的业绩为刚性指标;刚性指标直接用于计发岗位津贴。其它业绩为柔性指标,用于计算个人岗位总工作量。
二、业绩要求
学院教学研究人员的岗位业绩不做硬性要求,但个人总工作量占学院同职级岗位总工作量平均值(剔除超过1个标准差的异常样点)的比例(w)与计发本人岗位津贴的刚性指标工作量比例挂钩(表1)。休产假和公派外出进修(访学)人员应扣除休假和外出进修(访学)期间的平均工作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在正常学业年限内可自愿申请减免一次(半年)平均工作量。
表1 教学研究人员工作量比例与津贴比例关系
个人总工作量(w)占学院同职级总工作量平均值的比例(%) |
计发个人津贴的刚性 工作量比例(%) |
w >70 |
100 |
45〈 w ≤ 70 |
70 |
20 ≤w ≤ 45 |
45 |
〈 20 |
20 |
三、业绩考核
1、刚性指标的工作量按照《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工作量计算办法》(甘农发[2013]95号)、或《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计算。
2、柔性指标工作量按照表2 到 表5的标准计算,兼任多个岗位、完成多项工作的可重复计算。但各职级的计算范围不同:
(1)正高级职称人员只计:国家级荣誉称号与学术兼职;省部级及以上技术兼职、项目(教研项目、平台项目、团队项目等,下同)和成果;CSCD(CSSCI)-C及以上级别刊物的论文。
(2)副高级职称人员只计: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与学术兼职;厅局级及以上技术兼职、项目和获奖成果;CSCD(CSSCI)-E及以上级别刊物的论文。
(3)中(初)级职称人员计算列入考核范围的所有荣誉称号、学术与技术兼职、项目、成果和论文。
3、团队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可在校内参加人之间根据排名次序进行工作量再分配,论文工作量可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再分配。
表2 本科生教育与专业建设工作量化标准(学时数/项(人))
业绩名称 |
业绩等级 |
折算工作量 |
教学示范中心 |
国家级 |
450 |
省部级 |
200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国家级 |
450 |
省部级 |
200 |
校级 |
100 |
教研项目 (重点课程) |
国家级 |
200 |
省部级 |
50 |
校级 |
10 |
教学成果 |
校级一等奖 |
40 |
校级二等奖 |
20 |
教学团队 |
省部级 |
60 |
校级 |
20 |
课程建设 |
省级精品课 |
40 |
校级精品课 |
20 |
专业竞赛 |
省部级一等奖 |
30 |
省部级二等奖 |
20 |
省部级三等奖 |
10 |
本科生导师 |
每指导1人 |
2 |
表3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工作柔性指标量化标准
业绩名称 |
业绩等级 |
立项 (学时数/项) |
建设 (学时数/年) |
重点学科建设 |
国家级 |
1200 |
120 |
省部级 |
400 |
40 |
博士点建设* |
一级学科 |
500 |
50 |
二级学科 |
300 |
30 |
硕士点建设* |
一级学科 |
400 |
40 |
二级学科 |
200 |
20 |
教研项目 (重点课程) |
校级 |
10 |
*学位点建设工作量就高(不重复)计算。
表4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量化标准(学时数/项、件)
业绩名称 |
业绩等级 |
折算工作量 |
获奖成果 (地厅级)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50 |
三等奖 |
25 |
获奖成果 (校级或县级)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 |
5 |
科技论文 |
SSCI |
100 |
EI或ISTP |
30 |
CSCD(CSSCI)-C |
15 |
CSCD(CSSCI)-E |
10 |
其它 |
5 |
专著 教材 |
国家出版社 |
450 |
地方出版社 |
200 |
工程技术中心 重点实验室 |
国家级 |
450 |
省部级 |
200 |
实用专利 |
|
30 |
软件著作权 |
|
30 |
学术职务 |
国家级 |
20 |
省部级 |
10 |
市级 |
5 |
技术职务 |
省部级 |
20 |
市厅级 |
10 |
县级 |
5 |
青年教师导师 |
每完成1名 |
20 |
表5 兼职管理工作量化标准(学时数/年)
岗位 |
折算工作量 |
党校校长 |
20 |
党校副校长 |
5 |
工会主席 |
20 |
工会副主席 |
5 |
团委书记 |
10 |
党支部书记 |
10 |
班主任 |
20 |
副系主任 |
20 |
金沙官方登录入口实验室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充分调动实验教学中心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其在本科实践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特制订此办法。
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主要包括实验辅助教学、日常管理、实验室及实验课建设、实验教学、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实验室人员工作总量G=
= k·(G1+ G2+ G3 + G4)+ G5 + G6。
1、实验辅助教学(G1)
化学生物类实验:每80人·时计1个工作量;其他类实验每500人·时计1个工作量:
G1=
(1)
G1=
(2)
式中:k为实验课总学时数;f为班级人数。
2、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量(G2)
日常管理按实验室人员所负责管理的实验室面积来核定。每5m2·学年计1个工作量:
G2=
3、组织和参与实验室、实验课建设(G3)
经个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实验室建设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调试等),每项计100个工作量;新建实验课,每门计50个工作量;改进实验,每3学时计5个工作量。
4、教学及科研服务(G4)
实验中心为本科生毕业论文、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提供实验场所和仪器使用方面的指导,按每生每个工作日0.1个工作量计,上限为各类工作量总额的1/4,并从上述服务项目总工作量中分解。
实验中心为科研提供实验场所和仪器使用方面的指导,按照每生每个工作日0.5个工作量计,上不封顶。工作量由使用本科教学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工作量中分解。
5、承担实验课(G5)
实验室老师承担的实验课工作量参照学校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计。
6、管理工作量(G6)
用于实验室主任完成其岗位职责后所对应的的工作量。
7、职称调节系数k
根据职称不同,调节系数k值如下:高级实验师1.2;实验师1.0;助理实验师0.8;工人0.6。
8、实验室人员未能完成岗位职责内工作的,其相应工作量划拨至完成此项工作的教师。